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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冯惠兴

发布日期:2011-1-21来源: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受新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小组的委托,就全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作动员部署。
  最近,市总工会等六家部门联合下发了文件,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企业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6月30日,无锡市又专门召开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动员大会。按照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和完善全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为构建和谐新区、推进“二次创业”提供保证,新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发展局决定,借助市确定2006年为“劳动关系和谐年”的契机,正式启动我区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立相互尊重、劳资双赢、共谋发展、稳定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在构建“和谐新区”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构建“和谐新区”的重要基础。劳动关系是经济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新区,要从社会基层单元做起。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和谐的新区。新区目前处于“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社会基础单元抓起,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积极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适应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变化的迫切需要。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重要的体制转轨时期,随着非公企业迅猛发展,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和市场化,也随之引发了一些比较突出的劳资矛盾。近年来,在我区的一些用人单位也先后出现了一些随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如劳动用工不规范,不签定劳动合同或不遵守劳动合同;随意压低、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职工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职工超时劳动现象比较普遍,侵害了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有的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非常恶劣。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劳动关系不协调,甚至恶化到停工停产的地步,给新区的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健全新型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
  第三,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要求。企业是社会的细胞,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微观主体。实践证明,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矛盾重重,甚至产生对立情绪,企业就失去基本的生存条件,更谈不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劳动关系和谐,就能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生产要素的聚合效应充分发挥出来,有效地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有利于化解矛盾,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
  第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推进新区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新区的发展已经迈入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们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广大职工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骨干力量,要实现新区更快更好地发展,就要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具体利益,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形成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健全完善的协调劳动关系制度,企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新区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才能顺利实现。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摆上重要日程,扎扎实实地把这件企业欢迎、职工关注、党政满意的好事、实事办好。
  二、明确任务,突出抓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把促进公平就业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重要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要求,新区也健全了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多渠道拓宽就业门槛,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下岗失业人员,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要积极督促和指导企业及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论是本市的还是外来的,只要在一个月以上的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应达98%以上,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全面、合法。
  (二)坚持把实现分配公平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重要内容。围绕企业劳资双方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劳动安全与卫生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协商制度,建立工资分配共决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又一重要条件。去年,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共完成签约1228家,发放考核奖励6万元。今年要加大分类指导各类企业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劳动定额、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分配、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进行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协商机制;效益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社会保险、职工年度收入增长比例等进行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工资和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内容、签订程序应符合《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市政府[2005]121号文件规定,落实兑现率达到100%,职工满意率达到95%以上。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没有瞒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高。
  (三)坚持把化解企业劳资矛盾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重要环节。近几年来,因一些非公企业劳动时间长、加班加点、劳动强度大、工资水平低、社会保险欠、劳动保护差、民主程序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新区一些企业劳动关系比较紧张,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不仅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投资环境,而且牵制了企业和各级各部门的很大精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就是要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履行法定义务,着力解决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创造良好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文化和技能素质;建立企业劳资矛盾预警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变事后被动调处为事前积极预防,采取“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各级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及时就区域内劳动关系调节、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政策制度等方面进行协商、沟通和研究,从宏观上防止劳动争议的萌发;同时,完善工会和政府法律援助体系,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四)坚持把落实职工民主权利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重要保障。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必备条件之一,就是要坚持和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职权,在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要很好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使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在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协商权和监督权;各类企业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采用无计名表决方式,且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实施。
  总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应当是保持蓬勃活力、创建******效益的企业;是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企业;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企业;是正确协调和处理内外关系的企业;是保护环境和资源的企业;是保证产品和人身安全的企业。
  三、强化措施,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各镇(街)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纳入构建和谐地区、促进企业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整体规划,纳入改善投资环境和区域富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经贸委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三方协调劳动关系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将创建活动纳入到部门、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加大推动力度,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充分运用镇(街)办的报刊、新区内网、新区总工会网站等各种媒体,通过专题报道、研讨、征文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全区的认同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各类企业也要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厂报、内部网、广播、标语等形式,向广大职工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条件,使创建活动到车间、到班组,在职工中入脑、入耳、入心。在宣传过程中,尤其要宣传在维护职工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方面的实际效果、促进企业参加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范围。
  (三)选树一批典型,带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典型具有示范、带头、引路的作用,在推进创建活动过程中,典型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要注意运用典型的说服力和号召力,积极宣传各类典型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各乡镇、街道和园区都要培养和选树一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企业的经验,使各类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善于发现和抓住亮点,总结带有前瞻性、指导性和普遍推广意义的典型经验,用典型打开局面,用典型指导推动工作,推动创建活动创新发展。要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举办培训、新区总工会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方法,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和发展创建活动。各级三方机制协调小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和进行经验交流,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特别要研究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不断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
  同志们,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是党赋予我们的光荣责任,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以“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新区“二次创业”、建设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